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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林佩怡╱台北報導】
台北市勞工局昨公布三件工作場所性騷擾案,其中佐丹奴公司女主管觸摸男員工臀部,該員工卻遭開除,遭罰十五萬元;還有男老闆要求祕書穿短裙,還摸女祕書的手,遭罰廿萬元;台灣人壽未處理公司言語性別歧視,也遭罰十萬元。
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黃愛真說,日前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開會,評議三起工作場所性騷擾案件,均違反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規定。其中佐丹奴某男員工向經理反映,女店長常在工作時拍他的臀部、甚至用腳踢臀,但公司卻以主管的個人風格未加處理,男員工到警局備案卻反遭資遣,勞工局處佐丹奴十五萬元罰鍰。
還有一家建材家具代理公司男性負責人,不斷以「練習心電感應」為由觸碰祕書,還討論祕書的三圍、要求綁馬尾穿短裙;即使祕書當下已反映,雇主解釋這不是性騷擾,還嗆若無法適應就轉調或離職;勞工局認為已違反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規定,重罰廿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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